中央與特區關係
1. 爭取中央政府與本港各階層人士加強溝通,以消除社會上的分化和對立。
2. 建立中央政府與香港立法會正常的溝通機制和合作渠道。
3. 要求中央政府維護本港中國公民的回國權利,向未能領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中國公民發出通行證;令全港中國公民得以回國。
憲制事務
4.
盡快落實全面普選:在2012年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及全體立法會議員。在普選行政長官方面,2012 年的提名委員會改由800 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加上約400名民選區議員共約1200人組成4,任何界別的50 名委員可提名一位行政長官候選人,行政長官由市民一人一票選舉產生。至於普選立法會,採用混合選舉模式,一半議席按分區單議席單票以簡單多數制產生;另一半議席由全港單一選區按比例代表制產生,每名選民可投兩票。
5.
取消區議會委任及當然議席,使區議會所有議席全部以普及、平等的選舉方法產生。
6.
建立行政長官及司局級官員向立法會負責的傳統和文化,讓立法會能有效監察和制衡行政機關。
人權
7.
監察政府在訂立本地法例,包括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須毋損香港的人權和自由,及維護「一國兩制、高度自治」。
8.
盡快成立獨立及具法定地位的人權委員會,以接受及處理特區違反人權的個案,改善特區的人權狀況。
9.
促請立法保障不同年齡及有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獲平等機會。
經濟
10.
基礎建設
- 興建港珠澳大橋:港珠澳大橋有助香港投資者到珠三角西部發展,促進香港經濟發展。
- 興建廣深港高速鐵路:大大縮減市民來往香港與廣州的交通時間。
- 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機場現有兩條跑條即將飽和,興建第三條跑道確保機場能容納更多旅客,促進香港旅遊業發展。
11. 發展旅遊業及確保業界質素
- 發展大嶼山為地區生態休閒公園,吸引喜歡自然環境的旅客到港。
- 在保育政策的配合下,保護本港的自然景色、具本地特色的建築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吸引旅客。
改善旅遊業議會的管治問題。要求政府促使旅遊業議會,增加更大的透明度及公信力。建議在議會的理事會中,八名非業界的理事改為直接由政府提名及委任,藉以加強議會的代表性,打破小圈子文化。長遠來說,政府應以地產代理監管局作為改革藍本,研究成立一個法定機構管理旅行社及導遊。
12. 金融服務
- 證監會和財務匯報局應成立仿傚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審核所有執法機構決定不起訴及不調查的個案,確保這些機構公平處理所有有可能觸犯法例的人士,維持香港公平監管機制的聲譽。
- 海外註冊公司在香港上市的監管問題:致力確保在本港上市的公司,受本港的法例監管,包括加強與內地合作,致力促請內地政府執行「現時做法」,即將在本港犯罪的疑犯,交回本港執法機構受審,確保內地註冊而在本港上市的公司受法例監管。
13.
公平競爭法
- 盡快制定全面性公平競爭法,訂定具阻嚇力的原則及設立獨立性的執法及仲裁機構,維持香港市場的競爭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
公共財政
14. 政府應在有盈餘的情況下,將部分盈餘撥備以應付日後人口高齡化的增加的醫療及社會福利開支。政府亦應每年從外匯基金投資收入撥出一半作該基金的經常收入。
15.
在財政許可及支付合理經常開支增長之餘,政府應善用盈餘紓解民困,而原則上有關措施應以減低巿民開支為主,如寬免差餉,以避免增加通脹的壓力;及應向低下階層傾斜。
16.
取消外傭徵費。
規劃地政及工程
17. 檢討現時土地政策,以達至可持續發展城巿的目標,及研究逐步減低發展密度的可行性,並規定發展項目,不論是政府或私人發展項目,須進行空氣流通評估,減少屏風效應,確保居民健康不受影響,以及限制樓宇高度保護山脊線及景觀。
18.
設立文物保育基金及獨立和具財政權力的法定組織,負責保育文物古蹟及歷史建築物事宜,包括經營、活化有關古蹟及歷史建築物,及推動教育工作。
19.
檢討城市規劃委員會,設立獨立秘書處,增加其獨立性和公信力,並在規劃初階,加強公眾諮詢,參與規劃。
房屋
20. 恢復居屋及租置計劃,重設置業階梯,協助中下階層置業安居,改善居住質素,並可騰出和增加公屋資源給有需要人士。
21.
編配年青住戶入住舊型屋邨,及放寬調遷限制和加快調遷計劃,協助年青家庭與長者戶共住或同邨或同樓居住,方便照顧,並強化社區活力。
22.
立法落實「強制驗樓計劃」,確保樓宇質素,保障公眾安全,並設立驗樓及維修資料庫,便利查閱工程資料,以進行維修保養。
交通運輸
23.
要求政府開放各區巴士路線的投標,讓更多競爭者參與。同時應要求各巴士公司落實全面的分段收費,以讓車費可隨站數減少而下調。及推行巴士公司(包括跨巴士公司之間)的轉乘優惠。
24.
爭取港鐵公司保留原來的東鐵、西鐵月票,以及下調輕鐵車費。同時要求加快興建沙田至中環線集體運輸、西港島線、南港島線及北環線的運輸規劃。以及在釐定新鐵路的票價時需要維持在市民可負擔的水平。
25.
盡快落實港鐵全線及專營巴士為全日制學生及殘疾人士提供半費優惠,以及將假日定為長者免費乘車日。
食物安全、環境衛生及動物福利
26. 制訂完整的食品安全法例,制訂從生產至食品回收的法律規範,從法律上保障香港整體的食物安全。
27. 繼
續改善公眾街市的經營環境,保持街市的競爭力,避免由超級市場壟斷市場,給消費者選擇的機會。
28.
全面檢討及修改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包括檢討虐待動物的定義,及把遺棄動物列入虐待行為;立法監管寵物店舖的動物來源,規定所有動物都必須來自已領取牌照的繁殖場,及加強打擊無牌的繁殖,杜絕不明來歷的動物流入寵物市場;政府及民間應合作,一起推動 「捕捉、絕育、放回」計劃,以人道方法處理流浪貓犬問題,以此減少他們在社區內的數目;成立「動物警察」隊伍,專責調查動物受虐待及被遺棄案件,切實執法,制止動物受虐及被遺棄的情況蔓延。
教育
29. 促請政府盡快於中學實行小班教學,建議由零九年起,將中一收生人數由38人逐步降至26人,使中學生能即時受惠於小班教學。
30.
增加副學士課程畢業生進修學士學位課程的機會,包括逐步增加每年大學資助學士學位的限額以予配合,或提供免息貸款資助本地適齡青少年,升讀獲認證的海外銜接學位課程。
31.
改革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取消現時貸款利率中百分之一點五的風險利率,令不能申請助學金或貸款的學生不會因利率過高而負債累累。
就業與勞工權益
32. 整合現時的就業服務,協助低收入或失業人士,重新投入勞動市場︰為低收入及失業人士提供就業津貼,減輕他們在工作初期之生活開支;同時需要協調勞工處及社會福利署的各種就業支援服務,例如就業選配服務及自力更生支援計劃,使資源能更有效地運用在照顧使用者的不同需要。
33.
民主黨原則上贊成立法及推行最低工資,但最低工資不應一刀切推行。在選定個別行業及釐訂個別行業的最低工資水平時,我們應考慮:
- 行業的需求的價格彈性 (price elasticity of demand):需求價格彈性高的行業,最低工資可能會導至職位大量的流失。
- 行業的實際最低工資水平:法定最低工資若與實際最低工資有太大的差距,可能會對行業造成難以估計的影響。
- 對老弱工人的影響可以減至最低。
- 要加強打撀黑巿勞工及非法勞工。
34.
爭取政府簽訂工作時數國際公約,參照公約列明的標準,立法訂定每周標準工時44小時及超時工作薪酬不少於平時薪酬的1.25倍,部份行業的僱員因應工作的特殊性可獲豁免,以保障僱員權益。
醫療衛生
35. 呼籲政府聯同民間團體在各區推行「健康城市」計劃,因應各區的獨特環境,由交通、環境衛生、城市規劃、醫療及社會服務等各方面入手,創造一個讓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區。
36.
要求政府採取措施致力改善長者健康,包括為長者提供牙科服務津貼、為長者免費提供流感等流行病的免疫注射、增加長者醫療券金額、設立以人手接聽的電話熱線,方便長者透過電話預約門診服務、增加長者健康中心等服務,讓更多長者可進行身體檢查等針對大部份長者患有長期病患的問題,爭取政府為所有使用公共醫療服務的長者提供半價優惠,避免長者因經濟考慮而延誤醫療。
37.
取消「自費購買必須的醫療器材及藥物」名單中部份需由市民自費購買的昂貴藥物和器材;檢討藥物名冊,所有經主診醫生臨床評估為必不可少的藥物均應得到津貼,病人只需繳交標準收費,毋須自費購買。
資訊科技
38. 公共服務:在各項公共服務更廣泛地應用資科技,例如﹕電子醫療紀錄、遠程醫療、智能運輸系統、即時交通資訊、以無線科技追踪食品來源及查核食品安全等,有助改善公共服務質素和效率。因此,政府應鼓勵各公共服務機構制訂資訊科技策略,探討如何增加電子服務渠道及在其服務提供過程中加強使用資訊科技。
39.
資訊保安:在數碼年代,資訊保安和個人私隱保障十分重要。政府應提升資訊保安的政策層次。當局首要檢討現行法例規管,並為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提供穩定而充足的運作資源。此外,支援各公私營機構制訂及執行其資訊保安及個人私隱保障方案和最佳行事模式,並加強向公眾推廣資訊保安的意識,也有助大幅減低電腦罪行和資料外洩機會,避免因網絡或人為失誤所造成的損失。
40.
數碼共融:扶助弱勢群體是政府責任之一。透過現有的社會福利保障計劃,低收入家庭只能勉強解決日常食住所需,但如何協助他們掌握基本的資訊科技能力、融入數碼年代,以至加強他們的競爭能力,對解決跨代貧窮同樣重要。除了增加對數碼共融基金的撥款外,處理長者、家務料理者、傷殘人士等數碼弱勢群體所需,政府應檢討現時支援低收入家庭兒童的措施,增加有助推動數碼共融的項目,例如容許綜援家庭學童申領互聯網接駁費津貼、推動每學童一台電腦項目,協助來自弱勢群體的兒童爭取平等的學習機會,走出貧困。
廣播政策
41. 盡快就香港電台未來的角色、定位和發展路向作檢討,積極研究把港台轉型為「香港公共廣播公司」,並把有關檢討及研究結果諮詢公眾。
42.
制訂引進數碼聲頻廣播的具體時間表,提供資源予香港電台進行有關數碼聲頻廣播的計劃,並撥出部份數碼或模擬頻譜,供民間設立公眾使用電台頻道及社區電台,播放由市民自行製作的電台節目。
43.
因應科技發展和日益模糊的媒體類型界線,應研究放寬跨媒體擁有權的限制,讓市場更靈活運作,吸引更多投資者,為市民提供更多選擇。
司法與保安
44.
將法律援助署獨立於政府架構以外。
45.
檢討現行評定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審查的準則,確保貧困人士皆可得到法律服務,尋求公義。
46.
加強堵截毒品流入香港,打擊本地販賣毒品,尤其需針對青少年濫用軟性毒品。
社會福利
47. 訂立社會福利藍圖:廣泛諮詢社會服務機構及其員工、服務使用者、工商界及公眾的充份參與,制訂未來十年香港社會福利政策發展藍圖,以配合香港經濟及社會轉變,訂定符合市民需要的社會福利政策。
48.
馬上增加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至一千元,紓緩沒有收入的長者的經濟壓力。
49.
鼓勵綜援人士就業增加收入:將領取綜援人士超過豁免入息(disregarded earning)上限(現時為每月4,200元)的收入撥入一個儲蓄脹目,當累積數額超過家庭入息上限兩倍時,將全數歸還給案主,讓其可脫離綜援網。
青年
50.
促請政府成立由選舉產生的「地區青年議會」,增加青少年參與社區事務的機會,進而培養青少年參與整體香港立法及監察政府的能力。
51.
促請政府增撥資源,在圖書館、社區中心或青少年中心,設置電腦及安裝互聯網功能,增加青少年接觸及使用資訊科技的機會,以協助青少年掌握國際資訊、開拓視野。
52.
促請政府增撥資源,提供場地及機會,包括設立公眾頻道,讓青少年可表達和發揮他們的多元化意念和創意行為。
婦女權益
53. 要求政府提供資源,推廣及實踐《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54.
爭取設立贍養費局,負責收取、發放及追討贍養費,保障離婚婦女及其子女能取得應有的贍養費。
55.
監察政府在推行性別觀點主流化工作,務使各政府部門在制訂及推行公共政策和法例的時候,女性的角度不會受到忽略,確保女性能與男性獲得同等機會,共享社會資源。
環境
56. 推動家居廢物分類回收計劃及回收工業,增加廢物回收率及創造就業機會。以及盡快落實汽車輪胎、電子產品等生產者責任制立法工作。
57.
在空氣污染嚴重的市區設立「低排放區」(Low Emission Zone),限制高排放量的車輛進入,並盡早制訂處理歐盟前期及歐盟一期汽車的政策,以及按車輛排放量徵收車輛牌照年費。
58.
制訂全港長遠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指標,並盡快規管本地電廠的溫室氣體排放。
文化及藝術
59.
設立獎學金,讓有志於文化藝術方面發展的人士到海外進修藝術行政及場地管理等課程,為本港培育這方面的人才,配合西九龍文化區落成後對藝術行政人才的需求。
60.
藝術教育:投放資源予文化場館與藝術機構,結合過往在學校和社區推廣藝術教育的經驗,例如「學校藝術培訓計劃」﹑「藝術家駐場計劃」、「社區文化大使計劃」,向更多市民及學校推廣藝術活動,以培養公眾對藝術的興趣及欣賞能力。
61.
政府應以簡易程序管理街頭表演,在公眾地方,尤其是公共空間設立街頭表演專區,讓街頭表演者可合法在公眾地方進行藝術表演。
消費者權益
62.
監管收費電視的不良銷售手法。我們建議當局應把現時《電訊條例》第7M條-- 規管電訊商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行為的條款,擴展至監管收費電視;同時在其續牌條件內加入客觀的「營運守則」。除此之外,規定電訊商在合約中一方面加入「標準條款規定」,另一方面剔除不合理條款,藉以有效監管合約的公正性及合理性。
63.
針對失實的美容廣告及推銷手法。我們建議把「商品服務條例」的適用範圍,由「商品」擴展至「服務」,加強監管誇張失實的廣告,並研究設立相關的消費者合約「冷靜期」。例如消費者承諾使用收費電視或美容服務後,有權利在一個月的冷靜期前提出終止合約,而無需就此賠償。這不但可予消費者充份的時間考慮清楚,也可以減少因合約問題而出現的雙方爭拗。
64.
開放電力市場方面,當局應馬上研究成立能源管理局,統籌開放市場的計劃,並縮短十年的開放市場時間。政府亦應繼續草擬法例規管電力市場的工作,儘快向立法會遞交法案並開展審議,為開放市場做好充分準備,引入競爭。
人口政策
65.
爭取香港審批單程證的權利,以配合香港的實際情況調整內地人口來港的審批條件。
66.
制訂未來十年的中期公共財政策略,推算人口高齡化對稅收及公共財政支出模式的影響,並盡快設立「高齡人口儲備基金」,以應付由2011年開始因人口高齡化而急遽增加的公共開支。
67.
延長產假至14周、及容許法定機構的女性僱員和公務員在生育後放一年無薪假照顧子女,減少市民因難以兼顧家庭及工作,而對生育下一代有所顧慮。並要求增加子女免稅額、託兒服務的津貼,以減少市民養育子女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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